武装力量动员不*括退役部队动员。武装力量动员是将现役部队和其他武装力量,由平时编制体制迅速扩大为战时体制的动员。武装力量动员*括现役部队动员、预备役部队动员和民兵动员。此外,还有武器装备动员和后勤物资动员。
现代战争对武装力量动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世界上许多国家大都采取平战结合、现役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办法,在平时就做好武装力量动员的准备。
在现代战争条件下,要在短期内*地进行动员,关键的一点是在平时制定完善的动员计划。动员计划是对军队战时动员扩充和国家经济由平时*产转入战时*产的内容、范围、实施程序和时限的规定,它是国家战略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平时进行动员准备、战时实施动员工作的具体依据。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现代战争中的动员任务之艰巨,规模之庞大,内容之复杂,数量、质量和速度上的要求之高,如果没有全面的、周密的动员计划是不可想象的。完善、周密的动员计划,是保证战争动员的准备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各级部门的任务、责任、分工明确,保证全国范围内的协调平衡、统筹兼顾、协同配合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来源:US Army)
美国战争动员的计划分类
动员计划,从大的方面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武装力量动员计划和国民经济动员计划。
武装力量动员计划主要是使各种武装力量由平时编制体制转为战时编制体制,动员后备力量按战时编制进行现有军队的扩编、新的兵团的组建和战争过程中兵员损失的补充。武装力量动员计划以军队的扩编动员计划为主体,还*括群众性武装组织的动员计划和民防动员计划等。同时,根据战时需要,整个动员计划又可分为紧急动员计划、战争初期的动员计划和战争中后期的持续动员计划。全国全军有总的动员计划,各地区、各部门、各部队也都根据总的动员计划的规定,制定有本级、本部队的动员计划。
(来源:US Army)
国民经济动员计划主要是指国民经济由平时体制转入战时体制的计划。这一计划确定了军用、民用工业部门和其它经济部门转入战时*产的方法、步骤、时限及战时军需民用的供应保障措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括工业动员计划、农业动员计划、交通动员计划、科技动员计划、物资动员计划、财力动员计划等等,其主要内容*括改组经济体制,使国家经济各部门从平时*产转入战时*产轨道;统筹安排军需民用,调整经济建设布局;改组工业结构,使部分民用*产转产;扩大军工*产能力;动员研究机构,加速新型武器装备的研究;动员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医疗卫*等各行业力量,保证战争需要等。国民经济动员计划是战争总动员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物资技术方面决定了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它对于建立有效的战时经济指挥领导系统,确保在短期内将国防经济潜力转化为国防经济实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战争消耗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US Army)
美国战争动员计划的制定
由于动员计划的制定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同时动员计划制定的完善与否,又直接关系到平时动员准备的效果和战时战争动员的实施,因此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动员计划的制定工作。
美国战争动员计划的制定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从总体到部分,再从下而上的由部分到总体的合成。其制定大致要经过如下程序:①由国家最高决策机关根据预定的作战计划,提出对动员计划的总任务、总要求和指导方针;②组成起草动员计划的专门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由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起草动员计划的指导、审查、协调等事宜;③按照业务分工,由政府和军队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起草各该主管业务方面的动员计划;④会审、平衡、综合形成动员计划草案;⑤报请审批。动员计划由国家最高领导机关批准后*效,按照政府系统和军队系统分别逐级下达。下级则根据上级的动员计划,制定本级的动员计划,并逐级报上级批准和备案。动员计划制定后,一般每年要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一次修改,或在一定阶段和一定时期修改一次,使其及时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以更加切合实际,并逐步完善。
(来源:US Army)
美国战争动员的计划体系
美国政府目前就制定有“国家紧急动员计划”,政府中承担动员职责的各行政部门也根据自己的职责制定了各自的动员计划。以国防部的动员计划体系为例,可以从中窥见其他行政部门动员计划的制定情况。
美国国防部 (来源:*)
国防部的动员计划分为若干个级别,最高一级是国防部的《动员总计划》,由负责部队管理和人事的助理国防部长办公室制定。《动员总计划》是国防部其他较低层次的动员计划的指导文件,在制定时还要协调其他政府部门的动员计划。《动员总计划》明确了国防部各部属办公室(厅)、各国防部局署、陆海空三军种部以及海岸警卫队等国防部各直属部门的动员职责,阐明了各部门在和平时期进行应急准备和在紧急状态中进行动员时所要完成的任务。总之,《动员总计划》的目的是确定国防部直属机构的动员任务,并将这些任务分配给国防部有关部门。
(来源:US Army)
例如,在《动员总计划》中,三个军种部和海岸警卫队的任务分为“平时”、“危机时”和“战时”三大类;“平时”的任务又分为制定计划、建设部队、组织人员、进行财政准备、制定获得动员设施的计划和程序、确定工业基础的需求、训练人员与部队和建立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等8项。各项中又分别列出若干条,详细阐明任务内容。
如在“平时”类的“制定计划”项中,又列出如下三条:①军种部颁布政策和指示指导各级动员计划中任务的执行;②参联会与海军部和运输部协商,拟定在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总统发布行政命令后,由海军部接收海岸警卫队的计划;③空军部拟定接收联邦航空局有关部门的计划。有时还列出更具体的任务,如在第①条的下面又列出4个分项:a.向下属司令部和机构提供书面的动员计划的指导思想,并分配有关职责;b.为支援重大作战计划,定期审查制定动员计划的考虑因素、政策和指导思想;c.确定动员计划的想定及所需程序;d.制定自愿入伍人员、新征士兵和直接任命的军官的接收计划。
(来源:US Army)
《动员总计划》中涉及的动员行动是国防部长、总统和国会有权决定的。而国防部的第二级动员计划中*括的是军种部和国防部局署有权采取的动员行动。第二级动员计划由《动员总计划》中分配了任务的各国防部机构制定。国防部长办公厅、参联会、军种部和国防部局署根据《动员总计划》分配的任务拟定各自的动员计划。这些计划规定动员任务,明确其他有关任务和涉及到的组织机构,具体指定负责该项任务的主管人和部门,说明履行任务的程序和协调关系。
国防部部属各机构的动员计划较为笼统,不针对任何特点的紧急情况,但国防部局署和军种部的动员计划比较具体,往往要针对特定的紧急情况。除了动员计划外,还要制定“紧急行动计划”,以具体说明如何在各级组织体系中落实动员行动。“紧急行动计划”要定期更新,并通过演习检验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紧急行动计划”针对的主要是特定的紧急情况。级别更低的机构和部队制定的动员计划可作为第三级计划。虽然第二级和以下各级的动员计划要以《动员总计划》为依据,但《动员总计划》也要根据它们的情况进行修改,如调整任务接口关系,增减或移交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等。
(来源:US Army)
总之,动员计划的制定要在充分了解整个战略意图和广泛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代战争的特点,力求做到细致周到、严密可靠,并富有弹性,具有随机应变的对策,使其不仅能适应战争爆发的突然性、战争进展的快速性和连续性,而且能适应战争的突变性,从而为夺取战争的最终胜利提供可靠的保证。
——摘自1990年代
《美国战争动员的法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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