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绝大多数民事案件,谈判协商不成的,诉讼打官司才是问题的最优解。
不能让那些本应该及时**,却犹豫不决的当事人错过了诉讼这个选择。不能让还没有遇到*的人们,看到大家的回答后,对*更多一份抵触。
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原因,通俗的讲是因为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至于那些说闹一闹的,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不假。但是18年全国*司法统计公报显示,18年一年收了一千四百多万件民事案件。
有几个是直接闹就解决问题的?
但凡是个正经律师,接到当事人的求助以后,也会根据事实情况,能协商解决的尽量选择协商解决,能谈判解决的尽量谈判解决。打蛇打七寸,要用合法手段找到对方弱点。
不到最后,律师也不愿意对簿公堂。关键取决于你请了个法师,还是律师,或者是个讼棍。
把法律运用到炉火纯青,那就是法师。努力尽到自己能用的办法,那是律师。单纯走个流程,吹上天,打保票,这样的大概率就是讼g了。
想直接通过各种*方式解决问题的,在没有*判决书之前,*部门只需要一句话,“先去**” 大概率你就被怼回来了。
也许打官司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是没有这个环节,问题可能更难被解决。尤其是老实本分的人,遇到问题你手把手教他让他用私人手段,他都不一定会去。
一定要及时把握住诉讼保全的机会
通俗地讲,就是在打官司之前通过法律途径把对方的财产通保留下来,以便为后续的执行阶段打好基础。
前提是不要打草惊蛇导致对方转移隐匿资产。
比如你计划要*一个人,别摆出怕他不知道样子也别故意告诉对方,更不要说,“再不还钱我要*你”之类的话。
既然对方没计划还钱,也就代表对方不怕你告他,但是他不一定已经把资产转移了,所以你说了那些话后对方肯定会有所戒备,这样就打草惊蛇了。
继续说说题目所问的问题。
中国人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那我们想想每个中国人的一*能打几次官司?
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打过官司,对诉讼极为陌*。
那对于陌*的事情你第一反应是什么,恐惧还是排斥?诉讼也许会有些不同,因为它还寄托了当事人更多的希望。
法律专业的朋友第一次可能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但实际即便是专业的律师第一次独立执业时也难免感到紧张。。
但私以为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本身没经历过,对程序缺乏了解,同时还听说了部分不公平的案例。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好比淘宝购物,你看中一件衣服,打开这家店铺,看看具体款式材料,你继续浏览,打开评价,发现都是好评,然后突然发现有个差评,你内心就开始犹豫了,可是你太喜欢这件衣服,没办法了,你打算赌一把。买回来以后发现还好,没看走眼,然后长舒一口气,并穿上好看的衣服向周围朋友分享一下。
你会发现,大部商家的好评率都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你买十次衣服最多有一次走眼(不符合正常价格的除外)
打官司和买东西大同小异,你不了解那家店怎么样,只能看评价看销量,你不知道打官司成本会怎么样打了结果又怎么样,只能听听大家评价。还是那句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唯一不同的是,买衣服可以退,但打官司你不能退(可以撤诉)而且你只希望可以万无一失。
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万无一失,何况你的证据真的充足吗?打保票的律师,九个有十个是忽悠你。
*门前莫过于三种人,第一种什么也不懂,战战兢兢完全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第二种不卑不亢,一气呵成,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知道。第三种就是,自己本来什么都不知道,还自以为是,甚至大闹*。结果司法拘留吃几天公家饭才觉着舒服。
说真的,我不愿意看到诉讼无用论或官司无用论,因为这不是绝对的,不全面的甚至只是个案不应该有这种结论。但我不反对他们,因为不公平的事确确实实发*在了他们身上,他们有权利表达自己遇到的不公。
我能做的就是呼吁大家要理性的选择相信打官司,不要做了傻事。我也曾遇到不公,和大多数遭遇不公的朋友一样,那是一次十分恶心的*,具体不想再表述,不过最后我还是赢了。
这是本问题下,一个回答下面的评论。我截图出来,是支持他。什么是勇敢,勇敢就是明知道问题存在,仍心存希望的面对它。
之前有一位咨询的朋友,他母亲人遇到一个刑事案件 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本来检察院的量刑意见是嫌疑人在具结书上签字后,他们同意给出两年的量刑意见,但因为嫌疑人没有同意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结果一审*判决三年*。
我当时十分诧异,她当时明明已经认罪了,为什么不认罚?家里人也知道她不是被冤枉的,但是为什么不签呢。
后来知道,就因为他们寄希望于托关系找人,他父亲甚至多方走动,花了不少钱。甚至嫌疑人在法庭上哭诉请求减轻处罚,把希望寄托于苦情戏。
只可惜白花了那么多钱结果还多了一年刑期。
虽然有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但愿意花钱找没用的关系,都不愿意请一个正儿八经的职业辩护律师?想想真有点悲。
唉,因为是异地,找到我时也基本晚了,后来是否上诉我也没有继续关注。
这个案件是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打官司有很大的区别。但是都体现出了当事人对司法的不信任,自己用自己的办法,结果就是自食苦果。
经历过的人都知道,中国的司法环境,整体上是越来越好的,司法制度也是不断的在适应时代不断进步和完善。
比如法官员额制改革,就大大的提高了裁判队伍的纪律性,和专业性。
你体会到的不公平,上一辈感到的比你还要不公平。而且只有相信法治,才能真的实现法治。
遇到问题,最不济也要请位律师或者懂法律的朋友咨询咨询,否则*却被倒打一耙的才是哑巴吃黄连。
引用答主笑望君的一段话
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案件,都有着不完美的受害者。他们不会收集证据。他们语言前后逻辑不通。他们甚至经常性的出尔反尔。他们会为了一点点小小的利益说谎。他们也会毫不讲道理的在法庭上跟法官产*摩擦。
可以说这些受害者浑身都是缺点。反而是那些加害者更加的体面。他们有钱请律师,在法庭上甚至不需要说话。穿的西装革履,完全不像是加害者。他们对待法官礼貌周到。他们收集的证据齐全且可以直接拿过来用,可以给法官省不少事。
但是这样的反差并不意味着受害者就不是受害者,加害者就不是加害者。法官们在私下讨论的时候也经常感叹,有时候很想帮助受害者却帮不了他。
学完法律的人基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做事说话特别小心谨慎。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深谙法律不是万能的,预防才是杜绝后患的最好方式。诉讼不过是最后的救济途径,迫不得已才使用的方法。
没有人愿意打官司,因为那真的比较麻烦。但是不打官司还不行,既来之则安之。
日常*预防为主,丑话要说前面,能落实到纸面上的尽量不要口头表达,更不要为了所谓的面子,轻信他人。*见得多了,觉着世间人情真的很薄。
不愿意打官司的,如果把希望寄托于私人手段,长此以往只会更没有公平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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