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日,新疆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奇贤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皮山县人民*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奇贤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七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经查: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李奇贤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康西瓦烈士陵园内,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又到陈祥榕烈士墓前,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
新疆检察机关发现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谴责不当行为,引导社会舆论,并督促公安机关于7月22日对李奇贤立案侦查,皮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侦查。
同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军事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9月30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奇贤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李奇贤推翻原有罪供述拒不认罪,检察机关依法提出*七个月的量刑建议。人民*开庭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从网民“@作业本”污辱邱少云烈士名誉案,到网民“辣笔小球”诋毁贬损护国戍边英雄,再到网民“罗某平”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等,不断有人挑战舆论、道德、法律底线,冲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修建于1965年的康西瓦烈士陵园位于喀喇昆仑山腹地,海拔4280米。这里安葬着1962年中印自卫反击战牺牲的78名烈士、30名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卫国戍边官兵,是边防官兵的精神家园。2021年9月,被命名为第四批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目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康西瓦烈士陵园的2500万元修缮资金已到位。陵园修缮以“戍边英魂,高原丰碑”为主题,已于2021年8月8日启动,纪念碑、纪念广场、纪念馆、悼念馆等主体工程预计于明年上半年竣工。
侮辱、诋毁英雄烈士,是对民族感情的伤害、是对法治底线的突破、是对核心价值观的侵犯,岂能漠然置之?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社会危害性更大。无论“大V”“小V”,无论以何种方式,侮辱和诽谤英烈名誉、亵渎英烈精神必定付出应有代价,非此不足以弘扬正气、告慰英烈。
英雄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2020年12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此外,《英雄烈士保*》第二十六条明确: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此外,《英雄烈士保*》第二十六条明确: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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