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丛学年先*的《辞职申请》,丛学年先*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丛学年先*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效。
截至公告日,丛学年先*持有公司0.18%的股份,同时持有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4.99%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58%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丛学年先*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个人承诺进行管理。
丛学年先*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踏实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他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