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要求流产休息15天助孕括公休。女工有权享受98天产假,其中15天可在分娩前休;难产的孕妇,给予产假15天;*宝宝的,每多*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4月前流产的女工有权享受15天产假;在四月份流产的妇女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二、人工流产女职工的工资如何计算?
流产期间,工资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执行。已经报名参加*育保险的,由*育保险存量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报名参加*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怀孕或流产的医疗费用,由*育保险存量基金按*育保险新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未办理*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符合计划*育政策多次流产的,按医*请假处理:暑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率发给按计划*育政策进行手术治疗的国内公民。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医*愿意休息的,暑假按病假结算:
(1)第一次流产手术后和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不*第二次流产手术后,本人已休完规定的暑假。
(二)未经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再次施行流产手术的。
(三)节育手术的发*。
三、其他*育假期情况
*育保险实行统筹的地区,缴费标准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纳;未实行*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育津贴由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育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综上,根据新规定,产假延长至98天,增加陪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医院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