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化名)举报青岛两公司涉嫌开展非法*活动,勾结多地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安排*持他人身份信息住院*产,而后以5万不等价格,贩卖出*医学证明。
该事件一经曝光便成为社会热点,引发广泛关注。8月26日当天,针对该事件,青岛卫健委迅速响应,表示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潍坊亦表态将进一步调查相关情况。
目前,*、组织*行为、贩卖出*医学证明等情况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有律师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如所举报情况经查实,涉及事件的各方,如涉事公司、涉事医疗机构、涉及医护人员等,将被依法追责。
其中,“*”公司的业务超出经营范围,工商行政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开展人类辅助*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法实施*技术会被处以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参与*的医疗人员则涉嫌非法行医罪;*、委托*的客户本身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过程中遗弃孩子的,可能涉嫌遗弃罪,如果将孩子作为商品买卖,则涉嫌拐卖儿童罪。
截至发稿,贝壳财经记者曾多次试图联系被举报的两家公司,但两家公司的联系电话均显示关机。与此同时,也未找到两家公司公开的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渠道。
*黑产背后涉及多个违法行为:
买卖出*医学证明、贩卖婴儿等
8月26日,上官正义于网络发文举报,青岛市春孕试管婴儿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市美克*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简称“美克*物”)打着试管婴儿名义,实则开展非法*、承接国内其他*机构*产、售卖出*证明业务;出*证明价格在5万元不等,涉及全国多个地区。
上官正义在文中还提及,美克*物公司法定代表人丛某某承接全国各地其他*机构的*产任务,勾结山东、江苏、辽宁等地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安排*持他人身份信息住院*产,而后以5万不等价格,贩卖出*医学证明。
8月26日,针对网传消息,青岛市卫*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传我市某*物公司开展*一事,我委立即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査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月27日,上官正义再度发布视频表示,山东潍坊已会同多部门对区域内涉及医院展开调查。
*息显示,自2023年11月起,上官正义于公开渠道举报了13省/直辖市的29家医院涉嫌存在为非法*“套取”出*证以及出售出*证明的行为。
其中,已有相关人员、涉及机构遭到处罚。7月4日,琼海市卫*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将针对上官正义反映的琼海市妇幼保健院参与*事件组成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7月29日,琼海市卫*健康委员会发布对琼海市妇幼保健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琼海市卫*健康委员会指出,现查明,琼海市妇幼保健院构成未严格落实和执行首诊负责制、查对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违法事实,造成5名*产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住院分娩,其中1名产妇王某已领取《出*医学证明》。且举报者在新浪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媒体曝光宣传、多家媒体转发,造成社会舆情影响恶劣。
最终,琼海市卫*健康委员会对琼海市妇幼保健院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及此事的6名医务人员,5名被处以警告行政处罚,一名被撤职处分,并责令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我最开始是通过打拐发现有小孩子‘洗白身份’,通过倒查发现有*机构的人通过网络售卖出*证明,我的本意不是关注*产业,而是关注*产业背后可能涉及的多种危害社会的问题,如买卖出*医学证明、贩卖婴儿、非法行医、违反毒麻药品管制等。”8月28日,上官正义对贝壳财经记者讲述了关注*、买卖出*证明现象的初衷。
天眼查信息显示,青岛美克*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丛章超、石鹏分别持有该公司70%和30%的股权。其中,丛章超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时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天眼查,丛章超同时控制青岛春孕试管婴儿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经营范围为试管婴儿技术咨询、医疗信息*服务(以上均不含诊断诊疗);企业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不含旅行社业务);翻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事件中相关方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公司或涉非法经营罪
贝壳财经通过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存在多起因*而起的合同*,多个案例中,原告往往因履行协议过程产**为由,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及要求返还款项。
此次*黑产被举报事件中,如果调查发现上述机构*行为属实,两家涉事的青岛公司以及相关方分别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首先,*、组织*行为违反我国法律规定。
江苏安珀志律师事务所张弛律师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依据《人类辅助*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类辅助*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技术。”该办法中还就相关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开展人类辅助*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便*含实施*技术的行为。
与此同时,张弛表示,因为*、组织*行为本身违背了公序良俗,其相关合同在民法上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举报内容,假如相关违法事实查实,涉事的主体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张弛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对于*公司,其业务肯定是超出经营范围的,工商行政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此外,参与*的医疗人员也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此外,涉及此事的相关方,如帮助开具出*证明的医疗机构、帮助实施医疗手段的三甲医院医*、*、委托*的客户等也可能被追究相关责任。
张弛称,如伪造身份资料办理虚假身份内容的《出*医学证明》并非法买卖《出*医学证明》的案件,则涉嫌刑法上的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可直接追究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以及具体涉事人员的刑事责任。*、委托*的客户本身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过程中遗弃孩子的,则可能构成遗弃罪,如果将孩子作为商品买卖,则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