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向王健林等追债超38亿元 万达商管股权转让*裁决出炉。4月14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了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这标志着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万达商管巨额股权转让*案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根据裁决,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需向永辉超市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4亿元,并支付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2亿元。知名企业家王健林、孙喜双以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被裁定就上述债务向永辉超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这场仲裁案件源于几年前的一场重大股权资产转让交易。2023年12月,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了关于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永辉超市决定向大连御锦出售其所持有的约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交易金额约为45.3亿元,双方约定款项分八期支付。
然而,这笔分期付款交易未能顺利推进。为确保款项回收,2024年7月,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及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剩余转让款的支付细节和担保措施进行了重新约定。近38.4亿元的剩余款项分为八期支付,其中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时间定为2024年9月30日,金额为3亿元。
尽管有重量级商界人物和企业的担保,协议履行仍遭遇阻碍。由于大连御锦未能按《补充协议》如期履行付款义务,且担保人也未承担担保责任,永辉超市向上国仲提起仲裁申请。2024年10月,永辉超市收到上国仲对本次仲裁案件的受理通知书,标志着这场涉及数十亿元的“追债大战”进入司法仲裁程序。
在仲裁请求中,永辉超市要求大连御锦立即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4亿元,并支付因违约产*的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2亿元。永辉超市还请求裁决大连御锦承担其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00余万元及相关费用。同时,永辉超市要求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要求所有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据永辉超市公告,上国仲出具的《裁决书》支持了永辉超市的核心主张。仲裁庭裁决大连御锦必须向永辉超市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4亿元,并支付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2亿元。此外,大连御锦还需支付永辉超市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00余万元。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必须就上述债务向永辉超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大连御锦无力支付总计超过38亿元的款项,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将自掏腰*承担这笔债务。本案超过1800万元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方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