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国国民议会全票通过一项法案,决定简化殖民时期掠夺所得文物的返还程序。这意味着未来无需专项立法,通过行政令即可推进返还程序。议员们还要求法国政府每年公布涉嫌非法获取的文物清单。有议员提到维克多·雨果的梦想:“法兰西能脱胎换骨,将不义之财归还被抢掠的中国”,并表示这一天终于到来。
流失文物的追索与返还是一个国际性难题,主要难点在于现有国际法律体系的局限性。当前,国际社会开展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与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但这些公约仅适用于*效后被盗或非法出口的文物,对于公约*效前尤其是近代通过战争、掠夺、胁迫等方式流失的大量文物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这导致许多文物原属国在追索历史流失文物时面临困境。
从这个意义上说,流失文物能否回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持有国的道德自觉程度。近年来,全球对历史的反思不断深入,“去殖民化”浪潮延伸至文博领域。人们普遍认为战争或殖民统治期间掠夺的文物应该归还。以公约为基础,国际社会在纠正历史不公、返还劫掠文物方面正形成越来越强的道德共识与行动合力。
世界各国也在不同层面开展文物返还实践。德国向尼日利亚、坦桑尼亚返还殖民时期掠夺的文物;荷兰将数百件殖民时期文物返还印尼、斯里兰卡等国;意大利多次向中国返还被盗文物,仅2024年就返还56件文物艺术品;法国自身也在2018年向西非国家贝宁返还26件文物。法国在文物返还上的主动作为,是在“去殖民化”浪潮大背景下出现的,同时也为这一潮流注入积极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