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爷爷*前录音赠孙女百万遗产无效”的词条冲上热搜第一。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审结了一起继承*案,判决七兄妹依照法定继承分配父母遗留的109万元遗产。
程龙与李丽是夫妻关系,二人*育了六女一子。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建了一幢三层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程龙名下。2023年3月,程龙将房产以1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案外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售房款109万元存放在其儿媳的银行账户上。李丽与程龙分别于2022年12月和2023年5月去世。
程龙与李丽的六个女儿主张,售房款109万元应作为遗产由七兄妹均等分配。她们共同向**,要求程龙儿子分别支付每人售房款的七分之一。程龙儿子则认为,房产是他和父亲共同建设的家庭共有财产,在房产出售后,程龙已明确表示将售房款赠与孙女,因此109万元不属于遗产,无需另行处分。他提交了一份程龙的录音予以证实。
*审理后认为,案涉房产属于程龙与李丽*前的夫妻共同财产,售房款109万元应视为他们的遗产。程龙儿子提供的录音无法证明程龙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且该录音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录音录像遗嘱形式要件的规定,应属无效遗嘱。因此,本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一女儿因患有小儿麻痹(瘫痪)综合征,*活无法自理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程龙儿子和另一女儿对被继承人在*活方面承担了主要照顾义务,且在二被继承人*病住院期间主要由程龙儿子照顾,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尽善尽孝的良好风气,认定他们可以多分遗产。最终,*酌定109万元遗产分配如下:患有小儿麻痹(瘫痪)综合征的女儿继承30万元,程龙儿子继承23万元,承担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女儿继承16万元,其余四个女儿各继承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