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内中5340万转一女子2100万 前妻*追讨份额。婚内中得5340万余元双色球大奖,却引发夫妻离婚、对簿公堂。男子李某在2019年7月婚内中得双色球大奖,税后奖金为5340万余元。2020年11月,李某与妻子段某离婚,分割了991万元存款及两辆车辆。段某离婚后发现,李某中奖后曾向女子张某转账2100万元,遂*张某要求返还950万元。*判决李某赠与张某的1163.89万元中涉及段某所有的一半份额部分无效,张某应返还属于段某的份额。
随后,段某再次*李某和张某,要求返还购车款及相关税费共计23万余元。一审、二审均驳回其诉讼请求。黑龙江省高级人民*再审认定,案涉购车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改判张某返还段某11.7万余元。
李某与段某于1988年12月登记结婚。2020年11月,二人经*调解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991万元家庭存款中700万元归段某所有,剩余款项归李某;保时捷汽车归段某,宝马汽车归李某。离婚后,段某发现李某存在婚内大额财产处分行为,发*讼*。判决书显示,2019年7月21日,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中得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一等奖11注,税后奖金53407296.4元。2019年7月23日,李某向张某转款2100万元。段某在该案中主张撤销李某对张某的赠与行为,张某返还950万元。
该判决认定,2019年7月23日李某向张某转款2100万元后,张某又向李某转回340万元,之后李某又于2020年4月25日向张某转款100万元,于2020年10月18日向张某转款3.89万元。同时,张某还向李某与段某的女儿李某乙转款700万元。以上款项计算扣除后所剩款项1163.89万元,应认定为李某向张某的转款数额。李某将夫妻共有财产中自己所属份额部分赠与他人应当有效,但涉及段某所有的一半份额部分无效,张某应返还属于段某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