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日前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简化了非法所得文物的归还程序。这一压倒性结果在欧洲国家政坛并不常见,表明法国国内在文物归还问题上已达成某种共识。
会议上,法国议员帕特里耶—莱图斯引用了维克多·雨果的名言:“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干干净净的法兰西,会把这份战利品归还给被掠夺的中国。”他还表示这一天终于到来。尽管这话说得有些绝对,但这项草案确实让雨果所期望的那一天离现实更近了一些。
此前,法国法律规定纳入国家收藏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归还任何公共收藏文物都必须逐案立法。过去几年,法国向贝宁、塞内加尔、科特迪瓦归还文物均属“个案立法”,程序繁琐且周期漫长,使文物归还问题反复成为政治议题。
新法案的突破在于变“逐一立法”为“一法通办”,适用范围为1815年至1972年期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归还申请须由*国家提出,并承诺符合国际标准的保管与展示条件。法国科学委员会和议会委员会双重审核后,可通过行政法令快速推进。政府还承诺每年公布来源存疑的公共文物清单,为追索国提供线索。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从法律程序上看,草案还需参议院重新审议并最终确认。法国文化部长佩加尔强调,该法建立了严谨程序,对于缺乏正当依据甚至可能危及国家馆藏安全的归还申请,政府不会受到强制性约束。可见,打开制度通道只是第一步。
文物追索不仅是法律问题,近年来全球南方崛起,“文物回家”已成为国际关系调整中一股不可忽视的浪潮。法国此举既是顺应“去殖民化”的时代潮流,也是为自己增加道义分。荷兰、德国等国已归还大批贝宁青铜器,在欧洲内部形成道义压力。2017年,马克龙在布基纳法索承诺推动非洲文物归还,将其纳入对非关系调整议程。有法国议员认为,新法案将有助于开展“对非文化外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