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女子产后被男友*退还彩礼及分摊分娩费”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安徽省宿松县人民*一审判决女方返还50%的彩礼,并承担一半奶粉费,驳回了男方要求分摊分娩费及月嫂费的诉求。在抚养问题上,*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女方因重度抑郁正在接受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
安徽女子李捷与男友陈明通过相亲相识并相恋。2025年2月,李捷怀孕,两人举办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临近*产时,双方因男方要求女方辞职前往上海以及领证问题产*矛盾。2025年10月,李捷剖宫产*下孩子。产后第五天,双方因孩子落户问题再次发*争执。产后仅半个月,陈明便向*提*讼,要求女方返还6.6万元彩礼、价值两万余元的三金,并平分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等费用。
此案引发了广泛热议,男方在女方产后*的伦理问题、未婚*育后彩礼返还合理性以及未领证同居如何避免*成为讨论焦点。律师赵良善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彩礼应予以支持,但并非全额返还。本案中,双方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活近一年且育有一子,彩礼已用于婚礼筹备和*育消耗,未登记系多重矛盾导致,不可归责于一方,因此*酌定返还50%彩礼,体现了公平原则。
赵良善还指出,男方在女方产后不久提*讼,无视女方*育付出和身心创伤,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存在明显过错。*最终判决减半返还彩礼,正是充分考量该过错情节,兼顾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对男方不当诉求作出合理规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也认为,男方在女方产后第五天争执、产后半个月*,属于明显过错、不合情理,依法应降低返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