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河南沈丘警方接到群众报案。报案称,自己经人介绍结识的相亲对象,婚后很快就离家出走了,怎么也联系不上。出走时,行李、钱款携带充分,显然是“早有准备”。
令人惊讶的是,短短一个月内,当地有多名群众向公安机关反映了类似的问题。
这些群众表示,自己都向所谓的“*”支付了高额的介绍费,怀疑是遭到了相亲诈骗。
警方侦查后发现,这背后竟然潜藏着一个跨国犯罪团伙。很快,马某、索某、吕某、李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经调查,该团伙在2024年1月至5月间,通过钻越边界铁丝网的方式,组织多名外国籍女子非法入境,送至云南瑞丽、河南郑州等地,为“闪婚闪离”做准备。
以马某为首的8人,一边物色外籍女子,一边寻找国内单身男性。他们隐瞒这些女子在本国已婚已育等关键信息,帮助她们伪造姓名、年龄甚至国籍,以介绍伴侣为幌子,向单身男性收取高额介绍费,单次收取7万元至18万元不等,共骗取15个家庭200余万元。
收费之后,这些女子有的与被害人短暂*活便出走,有的干脆收了钱就立马消失。
这种组织“闪婚闪离”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案件很快诉至*,沈丘县人民*审理认为,马某等8名被告人以相亲结婚为名,骗取被害人巨额财物,均构成诈骗罪。其中,4人还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最终,8人被判处2年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追缴违法所得,扣押赃款,所扣押的赃款依法发还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