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80%-90%的gay进入了异性恋婚姻,伤害了无辜的女人。一些Gay迫于父母压力而结婚。一些gay也希望有自己的后代,结婚自然是很好的选择。于是将近有一千万的同妻成为受害者。Gay对于与女性的肢体接触都是很排斥的,同妻长期遭受着精神暴力甚至肢体暴力。对于未婚的女性来说,谨防成为同妻也是很重要的。一位同妻在豆瓣整理了《同志骗婚手册》,警示未婚女性。
同妻现象是一个最富中国特色的现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国家都很少见到。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中国文化特别强调结婚和*育,到了强迫症的程度。她们是被一个弱势群体伤害的更弱势者。在专家接触的同妻里,有位60多岁的老人,竟然还是处女。很多同妻,为了孩子,为了家庭,为了声誉,忍受一辈子。
同妻:1000万人的救赎
据青岛大学医学院张北川教授调查,中国15岁以上的男同/双性恋者应在近1800万人。考虑到适婚年龄等因素,同妻数量的底线为1000万较合适。
这至少1000万的女性,沉默而隐秘,是*活舞台上无声的在场者。
渐渐的名为“同妻在行动”的新浪微博、豆瓣小组悄然出现。公益博客“最后一个同妻”,紧随其后。凭借一群志愿者、研究者、特别是同妻们自身的力量,这个群体正在被*与组织。
同妻们开始了“发声练习”。在博客签名档,她们写着:“世界于我,本应是更美好的模样。”
“同妻”,只是一个伴随婚姻而被赋予的身份标签。在婚姻中,它意味日复一日的隐忍和煎熬。婚姻结束,它又代表着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于是,再婚的同妻,没有多余心力为别人呼吁;离婚的同妻,又宁愿脱离这个群体,回到正常的*活轨道中去。
而同妻们声讨的对象,在婚姻中对立的男同们,其实也是另一个弱势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社会面前,男同和同妻们又是一体的。正如一位网友所说,“要解放男同性恋者的妻子,首先要解放男同性恋者的身心”,同妻问题的部分解决,有赖于同性恋者平权运动的进展。“如果从教育和法律手段,能较好地尊重和保障男同的权益,那么,同妻会大幅减少。”张北川说。
不要为了自己的压力,牺牲别人的家庭幸福。“都说要怪社会压力大,但是没有一个社会会把一个姑娘放在你的床上。”同妻志愿者林一刻其实并不完全赞同张北川教授的观点,“我们承认男同是少数群体,有些隐秘的忧伤什么的,但是你不能骗了婚以后还自艾自怜,还有些理所应当。你在一个被你伤害的群体面前自艾自怜,有什么意义呢?”
“不能让同妻觉得,谁让我这么倒霉,谁让我们国家和社会对同性恋这么不公平呢?”
承受冷暴力成了同妻每天的必修功课,一位同妻说,“同妻”有一个QQ讨论群,“同妻”们在这里倾诉共同的悲惨遭遇。除了遭受长期的冷暴力外,更有不幸的女性要忍受丈夫的拳头。
“每天他都等我上了床再睡觉。睡觉的时候,他把被子压得死死的,怕我碰他。任何一个女人,如果不够自信,对着这样的丈夫都会垮掉。幸好我够自信,不管他怎么‘踩’我,怎么说我不好看,我都会回他一句‘开玩笑’。”一位同妻说。
在网上为同妻进行义务咨询的律师章滕芳表示,虽然《婚姻法》规定,正常程序下,离婚受害一方可能会多一些补偿,然而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而涉及同妻离婚的现实情况却是,同妻根本无法为法庭提供有力证据,这其中*括同妻在实际的法庭对峙中,大多不会选择泄露丈夫GAY的身份。
难题:有效证明配偶是同性恋及配偶婚前存在欺瞒
“以丈夫是GAY的原因离婚吗?大多数人说不出口,而且几乎无法取证,很多丈夫可以对妻子承认,但在法庭上对外人承认这一点,太难。何况有些人出于各种原因并不打算放弃婚姻。”“同妻”的婚姻虽然往往在一开始就伴随着 欺瞒,但立法的空白和取证的困难,“同妻”离婚时无法因被欺瞒而获得赔偿。法律规范的缺失直接导致在面对同性恋丈夫婚前的故意欺瞒和严重伤害时,除了进行道德人品上的严厉谴责,目前还得不到任何法律上的有效支持。
家庭暴力立法上的不完善,“同性婚姻合法化”,同妻利益如何补偿?
“即使*离婚,财产分配也是极有限的”。章滕芳称,同妻沦为“弱势”的原因,最核心的问题是立法的空白。“同志”与“同妻”,被捆绑在一起的社会问题。
同志要正视自己,接受自己,别只躲在女人背后。维*素C(同妻志愿者):我支持未婚同性恋恋爱,我坚决反对他们的婚姻。爱情是私人领域的事情,但是婚姻不仅仅是个人领域的事情,势必与其他社会关系发*联系。“今天的社会流动性、信息丰富程度、观念现代化程度、经济繁荣程度,都足以支持有想法的男同性恋者过上有尊严的*活?全面了解自己的性取向,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内心需要,自己对自己的人*负责,无伤于他人,是尊严*活的基础。”
只有同志主动不与女人结婚,才能减少同妻。
同性恋跟异性恋结婚,伤害的不只是两个人,而是两个家庭。很多男同打着“为了家人结婚”的口号,其实还是不能正视自己。如果男同能正视自己,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至少,就会减少很多无辜的同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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