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和女性的胸部,在中国一直都是一个忌讳莫深的话题。
1938年,美国人杰瑞.西格尔和舒斯特在期刊《动作漫画》上创造出了漫画史上第一位超级英雄——也就是我们熟知的超人先*。
这个*外穿的家伙随后成为了美式英雄的代表者,并且颇受当地民众的欢迎——彼时正是民国二十七年。
可以想象,若是把这位老兄请到中国来帮我们打抗日战争,那么即使广大人民群众正饱受战乱之苦,大概其也会坚决的将这位“变态”英雄先*拒之门外吧……
与开放的美国社会不同,中国的内衣有它自己的特点:传统上,内衣被叫做亵衣,这名字的含义就是亵衣不可以亵渎,连眼亵都不行,只能内穿,不可外露;《诗经》中有写“岂曰无衣,一亲芳泽。”
现在一亲芳泽是一个成语,是和美女亲近的文雅说法——其中的“泽”其实就是内衣的另一个名字,即是泽衣。也就是说,想和美女亲近你不需要碰她,只是亲亲她的内衣,就已经算是相当亲密的接触了。
虽然自颓靡奢华的晋朝和开放自由的唐朝之时,内衣曾经也被外穿过,但是这样的习惯却并没有被保留下来。随着宋,明,清朝代的推进,世风也变得越来越保守。
到了民国这个时候,大众普遍将内衣再次归为了“不可亵渎”一类的东西,甚至还一度成为潮流。
1937年,《北洋画报》刊登了一篇名曰《西洋女子束胸之起源》的文章,这篇文章不仅详细追溯了欧洲女子束胸的历史和发展,更是对这种束胸行为不吝大加赞赏:“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妇女均欲使其臀部扩展,乃用人工架起衣裙,使其庞大,以为美观。此种装饰,尤其可以于西洋古装影片中见之……考束腰束胸之意,不外乎使臀部增大,以显露其诱惑力。”
不仅如此,此文还吹捧束胸可以“增加女性的魅惑力”,即所谓:“束胸最大的理由,就是要以这种束缚迫成胸部的呼吸,而以呼吸的起伏波动,增加胸部的诱惑力。因为一个锁骨下部的呼吸气所引起的胸部起伏,要比腹部或者脐部的呼吸诱人的的多。”
这篇文章的观点,很快就在民国女性之中的流传开来——因为在一切都崇尚“新式样”的民国,任何来自欧美的“时尚”都很容易被追捧而成为潮流。
更何况这新风俗还颇符合民国女性“又不想过于暴露,又想提升魅力”的时*虑。
实际上,民国的太太小姐们在束胸这件事上,充分发挥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传统美德:她们不仅仅是把西方的束胸拿了过来,还对束胸的方式加以创新,发明出了一种名叫“小马甲”的东西。
您问这小马甲到底有啥新颖的地方?这个嘛...说到这小马甲唯一的创新之处,其实就是比西方的抹胸勒的更紧……
这种小马甲,类似西方的束腰。它绑在胸部以及以下的位置,用一排排细密的纽扣紧紧的扣住,在社会中一度十分流行。上到大家族的姨太太,小姐,下到街边的娼妓,都十分喜爱缚乳。并且这小马甲也是越绑越禁了起来。
到了最后,甚至于身体稍微丰腴一些的妙龄少女,只要“略一用力透气”,就会使得小马甲的纽扣崩坏,“毕立剥落解体”。
不用各位观众老爷亲身体会,单单是从文字来看,也能体会到绑这种小马甲有多么难受。这种东西流行起来,无疑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直接的损害——更可怕的是,这种风气还逐渐流入到学校之中去了。
身体处于发育期的少女们,也自愿来接受这小马甲的荼毒了。
1930年河北省政府公报刊登了一篇民政厅对于查禁女*束胸的公文,其中写道:“各地女校学*均以束胸为美观,前行后效,相习成风,虽然明知有害身体发育,然以环境所趋不肯独异,其住校日久,乳部因经过长期之束缚于*男育女关系极巨……其为害实倍于缠足。”
然而一纸公文虽然严肃,却难以一时改变风俗:在女校之中,上有女教员“多染此习暗资表率”的举动,下有小女*盲从“时尚”而悄悄束胸的行为,这畸形的束胸之举,竟然一时间不能查禁。
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这束胸的风气既然出自社会,也就应该结束自社会——一位来自广东的学者明确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决定为中国女性放开胸部做一点自己绵薄的贡献。
此人名曰张竞*,是北大的一位教授。也被称为“性学博士”,也是出版了中国第一部《性史》的传奇人物。
1926年,张教授自称“中国第一任反对压奶最力者”,在上海《新文化》刊发《裸体研究》,正式打响了反对小马甲的第一枪。
张竞*在《裸体研究》的第一期就开门见山的提出自己的观点:“把美的奶部用内窄衣压束到平胸...这不但是丑的,而且不卫*。”不仅如此,为了让自己的说法更有说服力,他还把束胸此事提升到了国家大事的水平之上,说:“压奶者常缺奶水喂养所*的子女,其影响于种族甚巨。”
此话横空出世,就像是千军万马之中跃出了一匹领头的骏马,一时间激起了无数符合的赞赏。以张教授的老家广东省的文人们的附和最为热烈,广东《民国日版》在1927年1月,也就是《裸体研究》发言一个月后,便刊登了《我也谈谈女性美》之文,表明:“要腰细而臀大,乳要能充分发育……乳部要能充分发育者,因为两乳能充分发育,胸部才丰隆可爱。”
这次“天乳”活动影响日渐浩大,最后甚至于广东的政界也参与到了解放胸部的活动中来了:1927年广东省民政厅提出《禁革妇女束胸》的提案,并获得政府通过,正式将广东的“天乳”运动提到了官方允许的层面上。
而随着天乳运动受众面日趋广泛,国内局势也因为北伐*而日趋稳定,解放胸部的问题终于从区区广东一地解放了出来,成为了全国性的运动:中国*于1929年筹备,7月在广州成立风俗改革委员会,重点就是推进“天乳”工作的开展。当年8月委员会在《国民日报》发表公告,说束胸影响妇女身体健康,并且影响中华民族母性健全,妨碍未来的中国公民健康成长,实实在在的把束胸上纲上线到了非禁不可的程度。
可是在文化深厚的中华,一纸公文的影响往往不如流传已久的习惯。不仅是最近流行的,甚至可以追溯到明清时代的百年来的,对解放胸部禁锢避而不谈的文化陋习一代一代传到如今,已经大有牢不可破的趋势。“天乳”运动开展的轰轰烈烈,官员们决心表的天日可鉴,却已经难以帮助妇女们的胸部逃离束胸的魔爪。
在广州,委员会出动大批的军警上街巡视,看见束胸的必要罚款:一经查出有束胸行为,则罚款五十;十二岁之下的,罚款其家长。五十块钱在民国,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已经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数额了。然而就算如此,仍然有很多女性誓死不从——曾有富商家的女儿被命令放开束胸,乃至于军警一日之内连续提醒她三次,却仍然不肯从命的例子存在。
在这样艰难的工作压力之下,匆匆成立的委员会很快结束了他的使命,于1930年寿终正寝,仅仅存在了一年的时间;随之而起的“天乳”运动,也随之消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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