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产假新规定
产假: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所以现目前东莞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子女的夫妻,不仅可以享受98天产假,还可以获得延长80天的*育假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所以现目前东莞是的产假为178天。当然,这个并非是固定的,因为如果你是难产的、剖腹产的话都是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又或者说你是*育的多胞胎,多*育一个就会增加15天的产假。比如说你是难产的话,那么就是178+15天=193天,所以具体能修多少天还得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当然如果说你是没有*分娩而是终止妊娠的话,也是可以享受产假的。一般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护理假:护理假也叫作陪产假,主要是用人单位给予男性的假期,方便照顾孕妇。而根据东莞市新的*育条例规定,男性的陪产假为15天,这个假期可以一次性分完,也可以分多次休完,最好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分配。
现目前东莞市的产假规定是按照广东省的产假规定来的,当时在具体的实施上面可能是会有差异的,但是大概规定是一样的。不管是产假还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的。
东莞市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没有参与*育险,就按照平常工资发放,如果公司为你参与了*育险,那么就需要按照*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这个公式计算的,但各城市根据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不同的产假天数,所以职工依照计划*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育津贴。*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