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曝光的阿福乐五维赖氨酸事件是这个公司将这个产品进行了虚假宣传,并且没有未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等,属于违法广告,现在已经进行了整改,在当地的社区、诊所都能买到,所以家长如果想要给孩子买这个药物服用可以放心,不会对孩子造成什么不良影响。
2019年3月,当事人为促销黑龙江仁合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的“阿福乐”牌五维赖氨酸口服溶液药品,将含有“功效与作用:‘治疗舌炎唇干裂口腔溃疡’‘满足病后恢复人群及年老体弱者的营养补充需求’‘满足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营养需求’”等宣传内容的药品广告,制作成彩色宣传册发送给武陵区荷花医疗服务站进行宣传。
随后武陵区荷花医疗服务站将上述药品广告摆放在其经营场所的控制区域内进行宣传促销。经核实,该药品(国药准字H23023552)的说明书载明其适应症为“用于预防和治疗儿童多种维*素缺乏所引起的多种疾病”。
当事人制作发布的广告内容与该产品的说明书内容不一致,超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药品适应症范围,且未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故属违法广告。当事人无法提供设计、策划、制作该彩色宣传册的费用票据、广告合同,故广告费用无法有效计算。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处罚,于是做出了以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