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独补贴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办理失独补助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明、失独证明等,到当地镇计*办填写相关表格,由计*办将表格送当地县卫计局或是计*协会给申请补助,申请流程如下:
1、本人申请
符合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申报手册》一式两份,经所在居委会或社区审议后,并向本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配偶所在单位证明。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原则上由失独家庭女方提出申请,如失独家庭离异或一方死亡,则以子女抚养方为申请人。
2、单位初审
单位对申请人填报的《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申报手册》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独*子女死亡证等资料进行审核;离婚或丧偶的,须同时审核离婚证或配偶的死亡证明材料。
3、主管单位审核确认
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申报手册》和相关材料报市级主管局(办)审核确认。
4、市人口计*局备案
市级主管单位审核确认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申报手册》和相关材料报市人口计*局备案。
5、资金发放
市级主管单位审核确认及市人口计*局备案后,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标准向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6、市人口计*局汇总
市级主管局(办)于每年10月1日前向市人口计*局报送本年度《市级单位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汇总表》,市人口计*局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所需经费,并于当年年底前将资金拨付市级主管局(办),市级主管局(办)应及时将资金拨付失独家庭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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