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基层工作者对党务工作不熟悉,面对基层复杂的情况往往一头雾水,作者在工作中就不止一次的遇到有同志请教这样的问题:我是一名社区普通居民,能否在户籍地的社区申请入党?
经作者本人查阅相关资料,得出相对比较权威的解答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4年5月28日以中办发〔2014〕33号文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该通知第六条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在工作、学习所在的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向长期居住地的所在社区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当然了,以上结论,也是作者本人的一家之言,并不是官方的正式结论,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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