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4月10日宣布,为推动落实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度规则,筑牢防范财务造假的第一道防线,自4月起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该行动旨在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形成参与各方积极履职、相互制衡,助力企业科学决策的良好*态。行动强调实效,推动各项制度和规则落地,形成良好示范效应;聚焦关键领域,用典型案例引导规范运作;内外协同,坚持公司自治与监管约束并重,激发内*动力。
行动涵盖八个方面:提高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制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督促董秘长期缺位的公司及时选聘,能力不合要求的依法更换;支持第三方提名独立董事,鼓励投服中心通过公开征集和联合行权的方式公开提名,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支持审计委员会专项核查,聚焦年报和内控审计非标事项、财务疑点等问题,支持审计委员会向监管报告;督促造假公司追回超额发放的高管绩效薪酬,完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对财务造假且薪酬与业绩挂钩的上市公司,追回虚假业绩对应超发的高管薪酬;督促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在严肃惩处的同时支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他重要股东进行民事追偿,维护公司利益;支持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提升行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对行政监管的有机补充;引导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加强业务与财务系统的融合,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管理流程,提高业务数据与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增强内控有效性;组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培训。
*表示,将组织推动一批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公司治理监管约束,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