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的迅速发展,网络账号的流量价值日益增长。员工因工作需要实名注册的短视频账号,在其离职后归属问题成为争议焦点。近日,一名软件公司员工因离职后删除了粉丝数超过100万的个人账号内的工作视频,被*索赔,并最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判决赔偿。
小黄在某软件公司任职期间,按照公司要求以个人身份信息在一短视频平台实名注册了案涉短视频账号。公司在该账号上投入数十万元用于推广。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前,该账号发布了800多条与经济、科技、人工智能等相关的内容,其中小黄本人出镜的视频占比约30%。视频拍摄由小黄及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所需器材等由公司采购。
在小黄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该账号内有价值一万余元的虚拟币未使用。小黄曾配合公司将账号登录的手机号码换绑为公司指定工作人员。后来小黄再次换绑了账号登录的手机号码,实际使用该账号并使用了账号内的虚拟币,删除或隐藏了账号内已发布的800余条短视频,并发布自己出镜的新视频,内容与之前类似。在此期间,账号粉丝数量从126万下降到不足百万。
软件公司与小黄沟通无果后向*提*讼,要求确认账号归属,恢复已删除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小黄不同意,称该账号由其实名注册,自己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北京四中院审理认为,小黄注册案涉账号是职务行为,且公司对该账号有物质性投入和贡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该账号与小黄之间形成高度黏性,因此账号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应归属于软件公司。
小黄离职后利用账号实名认证人的身份控制该账号,未经允许使用账号内的虚拟币并删除或隐藏了视频,导致账号粉丝量下降,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侵害了公司的网络虚拟财产权益。直接损失为小黄使用的虚拟币,间接损失则*括账号影响力和传播力降低,以及对公司预期经营收益的影响。*结合以上因素酌定了相应的间接经济损失。
最终,*判决案涉账号归属于软件公司,并由小黄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