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阻吸烟遭对抗普通人该怎么做 理性合法维护公共健康!4月24日,深圳光明区一公交站台发*了一起因劝阻吸烟引发的争执。女子王某某劝阻男子陈某吸烟,随后用果汁泼向陈某持烟的右手,双方因此发*争执。警方接到报警后介入,最终双方调解和解,陈某因在禁烟区吸烟被处以行政罚款。
此事引发了全*于劝阻吸烟边界的讨论。通报显示,当天17时20分许,王某某(女,29岁)因劝阻陈某(男,33岁)吸烟行为,双方发*争执。王某某用携带的果汁饮料泼向陈某持烟的右手,并将一次性塑料果汁杯丢弃在路面。陈某见手部和裤子被泼湿,从地上捡起该饮料杯向王某某丢掷。民警到场后依法将二人带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对二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当晚10时许,王某某与陈某自愿达成和解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对于该男子在站台吸烟的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属于法定禁烟场所。经核实,该男子在上述区域吸烟的行为已违反《控烟条例》。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名男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
面对公共场所吸烟的违规违法行为,普通人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上述案例中,陈某违反规定吸烟,王某某可以善意劝阻,但用果汁泼并扔杯子属于激化矛盾的行为。如果劝阻无效,最合理的处理方式是先留存证据,再向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情况或者举报,由专业行政人员依法处置,而非自行采取泼水等行为进行阻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