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5年,被家暴13年。”这不是电影台词,而是辽宁远嫁湖北女子商文娟的真实人生。
2026年7月28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当天,商文娟当场哭了——“他打我这么多年,就判6个月,按照我个人的感受是不满意的。”
仅仅8天后,8月5日晚,商文娟正式提起上诉。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已将上诉状、多份新证据及相关书面申请邮寄至二审法院。上诉请求明确: “依法对原审被告人罗某某所犯虐待罪从重改判,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年家暴,从月子期打到尿失禁
2011年,25岁的商文娟与湖北男子罗某结婚。婚后不久,暴力便开始了。从肢体殴打逐步升级为兼具精神控制的持续性虐待,施暴者还刻意采用隐蔽手段掩盖伤痕。
最令人心碎的是,商文娟在月子里被扇裂剖腹产伤口。孩子跪在地上哭求“别打妈妈”,换来的也只是另一记耳光。
十余年间,她多次报警求助,警方曾出具家暴告诫书、两次对罗某行政拘留,法院也曾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但罗某依旧无视禁令继续施暴。
长期暴力造成商文娟闭合性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轻微伤,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她出现情绪紧张时小便失禁的后遗症,需要长期佩戴卫生巾。同时还查出甲状腺结节病变。
2024年5月遭遇严重伤害后,商文娟携子逃离湖北恩施。她以虐待罪提起刑事自诉。
▌一审仅认定15个月,6个月刑期引争议
案件于2025年12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罗某拒不认罪,辩称只是普通家庭矛盾、双方互殴。法院最终认定,罗某在15个月内连续6次殴打商文娟,构成虐待罪。
但争议随之而来——
事实认定不全:一审仅认定2023至2024年15个月内的施暴行为,未采信全部13年家暴时长。可核实的有效报警记录超25次,一审仅采信6次。
伤情认定疏漏:一审仅针对单次殴打作出轻微伤鉴定,未评判长期家暴与商文娟现有伤病的因果关系。代理律师指出,商文娟目前多项损伤远超轻微伤标准——重度持续性尿失禁严重时可达重伤标准,重度抑郁如果是器质性精神障碍也可构成重伤。
从重情节未考量:庭审全程罗某拒不认罪、无任何道歉悔过行为。同时,罗某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无视公安机关多次家暴告诫文书、婚内出轨等多项法定从重情节,一审均未予以考量。
六个月,已是有期徒刑法定最低刑期。
▌“躯体化症状发作愈发频繁,需靠药物勉强支撑”
“目前躯体化症状发作愈发频繁,需靠药物勉强支撑,语言表达时常卡顿、思维反应变慢。”尽管身心承受巨大痛苦,商文娟仍坚持上诉——既为后续离婚诉讼维权奠定基础,也希望为同类家暴受害者提供参考。
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介绍,本案属于法律援助性质,他决定无偿提供法律帮助。本次刑事上诉不涉及民事赔偿诉求,后续将单独提起离婚诉讼,同步主张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向受害方倾斜。关于二审进度,预估法院完成立案流程后,约两个月可安排开庭。
▌“家暴从来都不是家务事”
一审宣判后,商文娟曾表示:“我打这场官司,不止是为自己讨公道。家暴从来都不是家务事,经常打老婆孩子就是违法,就是会坐牢。”她全程坚持不调解、不和解,“就是希望本案能成为有参考价值的判例,震慑潜在的施暴者”。
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明曾评价,本案最大难点在于被害人伤情仅为轻微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入刑标准,团队最终依据虐待罪相关司法解释提起自诉并得到法院支持。在他看来,本案打破了家暴案件“唯伤情论”的裁判思路。
但6个月的刑期,是否真的与13年的暴力相称?当报警超25次、保护令成一纸空文、受害者尿失禁抑郁缠身,法律该如何回应?二审能否改判重罚,全国关注。
消除家暴,从来不是一个人的战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