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30日顺利完成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结息工作——
2019年,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计为全市7189家单位41.8万名缴存职工结息2.3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6.82%,人均结息额达550.77元。目前全部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解读一·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结息?
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解读二·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是多少?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统一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1.50%)。
即使您缴存时间未满一年,也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给您结息。
解读三·如何查询自己到账多少利息?
【微信公众号查询】
微信搜索、进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自助查询”—“账户信息”;
选择“账户明细”查询;
业务类型“结息”中,“贷方发*额”为个人到账利息数。
【网上办事大厅查询】
进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
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及短信验证码;
选择“个人明细账查询”;
查询年度输入“2019”,点击查询,即可在“业务类型—年度结息”中“贷方发*额”查询到所结利息。
【通过单位专管员查询 】
已开通网厅业务的单位专管员可在6月30日后自行登录网厅打印对账单,未开通网厅业务的单位可至本单位公积金缴存机构打印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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