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银行卡走账
拒不腾退房屋
有能力履行却选择当“老赖”
日前, 秀洲*判决两起拒执罪案件
借用父亲银行卡进出资金,判刑!徐某因多起*被诉至*。案件调解或判决后,相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此期间,徐某为规避执行、逃避债务,使用父亲银行卡进出资金,经营羊毛衫业务。截至2020年11月16日,徐某共通过其父银行卡转移资金760余万元,却有执行款共计289.7万元未履行。
*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7月27日,秀洲*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1年3个月。
拒不腾退房屋,判刑!秀洲*依法判令被告孙某从原告沈某名下的房屋腾退,支付占有使用费等。
孙某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中,秀洲*向孙某出具腾退公告等文书,责令限期迁出,孙某置若罔闻,*对孙某罚款1000元。处罚后,孙某仍不悔改,表示拒不腾退。秀洲*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审理后认为,孙某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7月30日,秀洲*依法判处孙某*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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