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世留下27万元逾期贷款!有句老话叫“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现实里,如果亲人意外离世,他留下的债务是否需要家人全盘接下?江苏南通一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给出了明确的法律解答。
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南通市民陈先生从事种植业,为了资金周转,他在2023年1月和9月两次向一家银行贷款共计27万元,并约定年利率,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然而没过多久,陈先生因意外去世,导致该笔27万元的贷款一直处于逾期状态。
贷款逾期后,银行多次催收未果,于是将陈先生的四位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他的妻子、女儿以及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四人偿还陈先生生前的借款本金27万元及期内利息、罚息和复利,合计近30万元。
庭审中,四位继承人对陈先生的遗产作出了不同的选择:妻子和女儿放弃了继承,而父母则愿意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陈先生的妻子和女儿无须承担还款责任,而他的父母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陈先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官解释,罚息和复利本质上属于违约金范畴。由于陈先生的死亡属于不可抗力,且他在生前一直按时履行合同,因此不应对其行为进行处罚。最终,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陈先生的父母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向银行偿还借款本金27万元及合同约定的利息,驳回了银行其他诉讼请求。


